首页 省市地区内容详情

站点介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作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坚实执行机关,肩负着推动区域发展的重任,是静安区不可或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它不仅对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也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与监督。在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的期间,静安区人民政府更是对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确保政府工作的透明与高效。

静安区人民政府的领导班子由区长、副区长以及各局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精英组成,他们各司其职,共同为静安区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每届政府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确保了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原闸北、静安两区的“撤二建一”方案,新的静安区应运而生。这一变革不仅扩大了静安区的行政区域,更为其未来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如今,静安区总面积已达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高达105.77万,下辖13个街道和1个镇,以及265个居(村)委会,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

静安区的名字源于境内的古刹静安寺,这座历史悠久的寺庙见证了静安区的沧桑变迁。静安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周边与6个区紧密相邻,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这里历史文脉悠久,城市环境优美,商业商务发达,创新活力迸发,信息交通便捷,成为了上海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无论是文化交流、商业合作还是科技创新,静安区都展现出了其独特的魅力和强大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