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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作为天津市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属于天津市河东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它对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则对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局长以及委员会主任等成员构成。其每届任期为五年,并实行区长负责制。

河东区,地处天津市东部,是天津市中心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40平方公里,现有居民73万人。河东区不仅是天津的发源地之一,还是市区与滨海新区相连的前沿地带,是实现天津市经济中心战略东移的关键区域。从地图上看,河东区的形状宛如一只迎风展翅的鸽子。此外,海河水系作为天津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水源河道,而河东区正位于海河东岸,故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