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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承担着重要的行政职责。它不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该政府还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该政府实行主席负责制,每届任期为五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祖国的南疆,其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北回归线横贯其中部。该自治区东接广东省,南濒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邻云南省,东北与湖南省相接,西北则靠贵州省,西南方向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在行政区域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地面积达到了23.76万平方千米,同时还管辖着北部湾海域面积约4万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