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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级别为正厅级,并同时加挂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该委员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并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