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服务内容详情

站点介绍

新疆警察学院于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是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院校,旨在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学院为正厅级建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管理,自治区教育厅提供业务指导。学院采用院、系两级管理体制,设有36个处级机构,并实行警务化管理。其学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工学等多个门类,在一级学科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语言学下,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1个本科专业,以及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19个专科专业。学院已构建了包括普通本、专科教育,各类在职民警培训,外警培训,保安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