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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与指挥。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设立公安厅,直辖市则设立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有公安局(处);市辖区设立公安分局,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各县(市、旗)也设有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

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这些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进行领导和管理。

2018年3月,依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被整合,并据此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进行整合,并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该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