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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广播电视台于2001年8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1952年)与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1979年)合并成立。2008年,该台改称为总台,成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

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分离,并整合文化资源,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正式成立。该公司整合了海南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省电影公司、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以及下属的15家公司。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文资办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宣传部与总台负责集团公司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的模式。总台现有15家媒体,包括2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5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5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2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以及1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总台下设18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并拥有13个发射台站。

集团现有17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有线网络节目传输、电影发行放映、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