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市地区内容详情

站点介绍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承担着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任务,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也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自成立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严格遵循《中国红十字会法》与《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每届任期内均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执行委员会,并通过全区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相应机构的成员及其负责人。

2020年3月,根据宁编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设置,共设有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赈济救护筹资部、组织宣传部。同时,还下设了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该中心同时涵盖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中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