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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组织架构完善,设有省级院1个,作为全省检察工作的领导核心,统筹协调全省检察事务;设区市院13个,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检察工作,确保各项检察职能在地方层面得到有效落实;县(市)、区检察院及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共114个,这些基层检察院深入基层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检察工作贴近民生、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整个江苏检察机关体系庞大而有序,拥有检察人员1万余名,他们肩负着法律监督、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

江苏检察工作始终坚守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原则不仅是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检察人员必须始终坚守的政治底线。江苏检察人员永葆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政治品格,无论面对何种复杂情况和挑战,都能坚定不移地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司法实践中,江苏检察工作坚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这既是对检察工作基本职责的坚守,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江苏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同时,江苏检察机关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这种开放包容的态度,不仅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和新挑战,江苏检察工作坚持以五大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五大理念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和方向。江苏检察机关以“全面提升、全国领先”为目标,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业务能力、运用科技手段等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江苏检察机关还注重服务大局,紧密围绕江苏“两聚一高”新征程(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为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