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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院系统在司法体系建设中呈现出布局完善、功能多元且人员配备充足的特点。目前,江苏省法院系统共计拥有法院124家,这一庞大的司法网络覆盖了全省各个区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从法院层级来看,高级法院有1家,作为全省司法审判的最高指导机构,承担着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以及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等重要职责。中级法院有13家,它们处于高级法院与基层法院之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既负责审理辖区内较为重大的案件,又对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数量最多,达到108家,它们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处理大量的日常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守护者。此外,还有专门法院2家,分别是南京海事法院和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南京海事法院按中级法院建制组建,其管辖范围涉及海事海商相关案件,在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保障海洋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设有苏州、南通、泰州、连云港4个派出法庭,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服务的覆盖范围。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按基层法院建制组建,主要处理与铁路运输相关的各类案件。
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司法需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江苏省在部分城市设立了专门法庭。在南京,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和破产法庭。知识产权法庭专注于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造,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环境资源法庭则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破产法庭则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等方面发挥着专业作用,助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苏州,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劳动法庭和破产法庭。知识产权法庭与南京的类似,为苏州的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国际商事法庭为涉外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专业平台,促进了苏州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劳动法庭专注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破产法庭同样在苏州的企业破产相关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无锡和徐州也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提升了当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全省法院现有在编人员19000余名,这是一支规模庞大、专业素质较高的司法队伍。其中员额法官7000余名,他们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核心力量,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另有聘用制书记员9000余名,他们在案件记录、文书整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辅助作用,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